雖然水是微生物、化學或放射性危害的一個來源,但它絕不是唯一的來源。在設定目標 時,還需考慮到其他來源(包括食物、空氣、人與人的接觸和消費品)以及欠佳的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和 個人衛(wèi)生。在那些由于多種接觸途徑產生的總體疾病負擔很高的地方,為飲用水設定嚴格 的目標沒有太大的價值。例如:如果飲用水只提供了某種化學危險品總接觸量的一小部 分,那么為這種化學物質設定嚴格目標的價值就很有限。實現(xiàn)這類目標會造成對其他項目 資金投入的不必要的擠占,給衛(wèi)生干預造成更大的壓力。這些風險來自與各種環(huán)境風險源 的接觸,這與降低整體風險水平的公共衛(wèi)生目標不一致。
考慮干預措施對疾病總體發(fā)病率的影響也是重要的。對于某些病原體及其相關的疾 病,從水質上進行干預可能難有成效,可能也不合理。在其他接觸途徑占主導地位的地方可 能就是這種情況。而在其他地方,長期經驗表明:改善飲用水供應和水質管理對于水源性 疾病(如傷寒和痢疾)的控制是有效的。
實現(xiàn)健康目標應放在更廣泛的公共衛(wèi)生 政策背景下來看,包括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、廢棄物處理 和個人衛(wèi)生的改善措施,以及關于減少個人 接觸危害和個人活動影響水資源的公共教 育。改善公共衛(wèi)生、減少病原體攜帶和降低 人類對水資源的影響都有助于飲用水的安全 。公共衛(wèi)生優(yōu)先次序通常表明,應優(yōu)先處理促成疾病的主要因素,同 時考慮到成本和潛在的干預影響。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可以忽視那些消耗較少成本就可以簡 單達成的次要目標,只要這樣不會轉移對主要目標的關注。
對于改善飲用水安全,資源分配的一個重要概念是在健全的風險管理系統(tǒng)支持下,可能先 建立一個較為寬松的過渡目標,用來鼓勵飲用水質量的漸進式改進。在這方面,健康目標可以 作為支持和衡量水質逐步改善的依據??梢酝ㄟ^制訂漸趨嚴格的健康目標或通過演化出能更 準確反映健康保護要求的健康目標,來促進水質的改善(例如從特定技術目標到性能目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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